<我說即非法!>
我說即非法是指~我說的無非是法門
既然”無非就是法”~就是法門
那我們就有無量法門可以修行啊!
可是我們一旦修法,
就會產生”這是法嗎?”的疑問
我們有疑才會努力去求法
求法無非是求對法然後來對治我們的”疑”!
一旦”疑”消除,問題就如日冰消!
比如說~我該怎麼誦經?
我們誦經無非是想求功德,
若是把經誦好,功德就得到!
功德得到後,就迴向,迴向我們有所需要!
比如迴向自性圓滿,比如迴向善根增厚
比如迴向求得正財,比如迴向已逝去父母
迴向就像匯款,迴向存、亡以便獲利
所以日常偶而誦經可以增加功德是真的
一部<金剛經>功德大約是一億百萬億兆功德款
換算費率為人間新台幣大約是五百萬元
所以這個功德我們找個時間賺起來!
然後尋求一個法門用到底,
就是「用『心唸』唸佛」
大概百天之後就能証道無數
跟緊台灣總統馬英九和我李怡慧傳憬
我說即非法~是佛家術語
白話文就是~我所說的就是法!
既然是法,就該法法相通
誦經可增長聰明智慧;持咒可以心性明了
打坐可以澄淨心思;唸佛可以回歸自性!
這點基本常識我們要有,修行不是吃素
吃素無義,所以我們要什麼都吃
超級市場賣什麼我們就買回來烹調食用
所以”不殺生”這條戒很好持
因為這條戒只有三個注意項目~
1、不自殺!2、不叫他殺!3、不殺他!
所以這條根本大戒若能受、持則能保住基本人身
歡迎受這條基本大戒”不殺生”←這是一個法!
這條戒最好受起來,因為殺人是因,償命是果!
基本上殺生害命就得受一次生死來償還人命,
划不來!受生死就必須受生活、生存之苦!
其他戒就只是身體受報,可以透過懺悔消業障
不一定要受生死之苦!所以最好受起來!
反正只要是”殺”都不可以
真的起”殺心”就算犯戒,”真的殺了”就是破戒!
螞蟻、害蟲、蟑螂算是撲滅,不算殺!
蚊子把它揮走就好了
我李怡慧傳憬 親筆說法!